南艺教字[2020]15号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学士学位论文的写作质量,鼓励教师和学生在学士学位论文中有所建树和创新,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南京艺术学院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学士)评定办法(修订)》(南艺院发〔2017〕17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届评选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及推荐名额
1.参评论文应符合“南京艺术学院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学士)”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2.参评论文应通过我校文字重合百分比检测,其中理论类专业论文的文字重合百分比应≤10%,实践类专业论文的文字重合百分比应≤15%。
3.推荐名额为各二级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具体如下:
二级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推荐篇数 |
美术学院 | 182 | 9 |
音乐学院 | 159 | 8 |
设计学院 | 441 | 22 |
影视学院 | 118 | 6 |
舞蹈学院 | 147 | 7 |
传媒学院 | 308 | 15 |
流行音乐学院 | 122 | 6 |
人文学院 | 91 | 5 |
工业设计学院 | 155 | 8 |
文化产业学院 | 121 | 6 |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 325 | 16 |
二、评选程序
1.6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推荐初审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
2.6月15日前,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分学科组完成评审;
3.6月22日前,教务处汇总专家评审结果并公示;
4.6月24日前,上报拟获奖名单至校领导办公会审定;
5.6月30日前,公布获奖名单。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南京艺术学院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学士)”推荐排序表》(加盖公章),纸质稿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稿;
2.参评论文的“推优评审版”(不含本人及指导教师信息)请二级学院组织相关学生于“南京艺术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提交。
相关文件及表格也可至教务处网站“教务公告”栏目下载(https://jwzx.nua.edu.cn/),联系人:吴胤赟,电话:83517629。
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学士)评定办法(修订)》(南艺院发[2017]174号).doc
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学士)”推荐排序表.xls
教务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