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南艺教字[2024]22号)、《南京艺术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南艺教字〔2026〕10号)等文件,各二级学院依据转专业考试成绩,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复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6月15日至17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出具书面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科。联系人:陈冰,联系电话:83498053。
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2025级本科生拟转专业名单(跨学院).xlsx
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2025级本科生拟转专业名单(学院内).xlsx
教务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