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免试认定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南艺院发[2023]4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我校音乐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2021级音乐教育专业在校本科生。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笔试、面试两项,均需通过后才可申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1.面试。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大纲,以课堂教学展示、回答问题等环节考核教学设计、教学理念等内容。
2.笔试。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笔试大纲,考核内容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养、学科教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
三、考核方式
1.面试。线下集中面试,由面试专家组现场提问,评分。
2.笔试。集中现场闭卷答题,统一试卷,限时完成。
四、考核安排
1.4月23日前,各学院统计报送免试认定师范生信息表(附件1);
2.4月29日,组织面试;
3.5月7日,集中笔试。
五、其他说明
1.学生通过本次考核后才可纳入当年度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申报范围,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后,由学校发给《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后方可领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3年内凭此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即申领《教师资格证》)。
3.参加并通过了相同学段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可不参加校内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4.获得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如申请认定与参赛学段、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可免于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的笔试和面试。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方式:(025)83498053。
附件1:2025年免试认定师范生信息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