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南艺教字[2024]22号)、《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南艺教字[2024]25号)文件规定,各二级学院依据转专业考试成绩,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复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月20日至22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出具书面材料至教务处。
工作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3498053,邮箱:xjk@nua.edu.cn。
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