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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24   浏览:[ 10 ]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实施与管理办法(修订)》(南艺教字[2019]10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1-2022年立项还未结项的课题(名单详见附件1);

2.2020年立项还未结项的课题须在本年度完成结项,否则一律作撤项处理(名单详见附件2)。

二、结题要求

1.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需提供延期说明,并交由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延期后向教务处递交延期说明,但总研究时长不得超过3年。

2.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主持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和资助经费的使用。因故不能完成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应书面向学校说明原因,同时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学校将收回已拨付的资助款项。

3.课题负责人若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完成结题工作,且未向学校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学校将予以撤项处理,同时收回已拨付的资助款项,该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结题材料

1.完成《课题申请表》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一般课题须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重点课题须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刊物级别均要求为省级以上期刊;

3.课题成果中的全部论文,公开发表时应标明“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等字样,否则不予认可。

4.论文录用通知不能作为结题材料。

    四、结题程序

1.128日前,请各学院教务秘书汇总,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书》(详见附件3),正反面打印、装订,一式2份;

(2)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一式2份;

(3)《结题鉴定书》和论文扫描件(含封面、目录、正文)PDF版请发送至邮箱:jiaoyan@nua.edu.cn,邮件主题需注明:2023年教改课题结项+学院名称;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108室。

2.由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课题组既定的研究方案,审议结题材料,给出鉴定意见。

3.专家鉴定结果报学校审核,通过后视为“结题”,由教务处发放结题证书。

相关表格及文件请至教务处网站“教务公告”栏目下载,联系人:张愉,025-83517612,行政楼108室。

 

附件:附件1-2021-2022年立项未结项的课题名单.xlsx

      附件2-2020年立项还未结项的课题名单.xlsx

附件3- 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书.docx     

                                      

  教务处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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