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教学时间调整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及南艺院办字〔2019〕3号通知精神,2019年清明节我校放假日程为:4月5日至7日放假休息,其中4月5日(星期五)为清明节法定假日,与周末连休。
为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原定在第6周(4月5日、6日、7日)的公共重修课停上一次。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