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艺教字〔2018〕20号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顺利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做好各项学期结束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期末考核时间安排
1.公共任选课期末考试:
(1)网络课程考试时间为5月21日0:00—5月27日23:59,到期系统自动关闭;
(2)教务处开设的课堂教学课程,6月19日—25日随堂考试;
(3)《大学生心理健康》,6月25日—7月1日随堂考试。
2.公共课程重修考试:5月25日—5月27日集中排考。
3.公共必选课期末考试: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6月2日—3日集中排考;
(2)《大学英语1-2》、《日语1-2》、《文学2》、《艺术概论》,6月30日集中排考;
(3)《信息技术》,7月2日集中排考。
4.专业课期末考核:按照教学进度、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及课程考核方式合理安排考核时间,原则上专业课程期末考核除随堂考试外应主要安排在19-20周。请各开课单位于 16周前将专业课程期末考核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并公示。
二、期末考核要求
1.全校各类课程的考试均由开课单位负责。各开课单位应严格按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南艺教字〔2015〕60号)落实考试命题、考务安排、试卷印制、试卷分发、试卷保存、考试违规材料报送、成绩入库与归档等相关考试工作,考前应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保证考试严肃公正。
2.各开课单位分管教学领导担任主考,应做好期末考核安排、考核命题、考核方式等的审核工作。考试命题材料应包括: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课程考查方案应包括:各考查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3.各开课单位应在课程考核前公布由任课教师签名确认的缺课1/3学生名单,缺课1/3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4.各课程期末考核(含考查)须在考务安排的时间完成,学生须在《南京艺术学院考试签到表》签名确认到场考试,监考教师应清点试卷,确保实收试卷与实考学生相符,电子作业应在考核现场确认能否打开、是否完整。
5.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完成课程成绩评定并录入教务系统,交各开课单位审核。
6.各开课单位教务秘书应认真审核并将课程成绩核对入库,同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存档资料应至少包含:点名册、课程试卷(或电子作业、考试影像资料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试签到表、本科生课程考试现场记录表、成绩登分表(含平时分)、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等。
三、其他工作
其他工作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毕业生工作、新学期排课选课工作等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日程安排.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