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实施与管理办法(修订)》(南艺教字[2019]10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1年-2022年立项还未结项的课题(名单详见附件1);
2.2020年立项还未结项的课题须在本年度完成结项,否则一律作撤项处理(名单详见附件2)。
二、结题要求
1.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需提供延期说明,并交由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延期后向教务处递交延期说明,但总研究时长不得超过3年。
2.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主持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和资助经费的使用。因故不能完成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应书面向学校说明原因,同时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学校将收回已拨付的资助款项。
3.课题负责人若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完成结题工作,且未向学校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学校将予以撤项处理,同时收回已拨付的资助款项,该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结题材料
1.完成《课题申请表》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一般课题须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重点课题须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刊物级别均要求为省级以上期刊;
3.课题成果中的全部论文,公开发表时应标明“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等字样,否则不予认可。
4.论文录用通知不能作为结题材料。
四、结题程序
1.12月8日前,请各学院教务秘书汇总,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书》(详见附件3),正反面打印、装订,一式2份;
(2)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一式2份;
(3)《结题鉴定书》和论文扫描件(含封面、目录、正文)PDF版请发送至邮箱:jiaoyan@nua.edu.cn,邮件主题需注明:2023年教改课题结项+学院名称;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108室。
2.由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课题组既定的研究方案,审议结题材料,给出鉴定意见。
3.专家鉴定结果报学校审核,通过后视为“结题”,由教务处发放结题证书。
相关表格及文件请至教务处网站“教务公告”栏目下载,联系人:张愉,025-83517612,行政楼108室。
附件:附件1-2021-2022年立项未结项的课题名单.xlsx
教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