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榜样教务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1-24浏览次数:10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本科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范,教务处决定组织开展 2023 年度南京艺术学院“榜样教务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全校本科教学管理人员,不含中层干部。

二、基本要求

1. 在本科教学管理岗位工作 5 年(含)以上,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职业操守、职业素养和社会形象。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深受师生好评。

3. “榜样教务员”评选分为以下几个奖项: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教研管理先进个人、教务管理先进个人、教材建设管理先进个人。每位申报人仅限申报一个奖项,不得兼报。

三、具体申报要求

1.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1) 申报人坚持立德树人的教学管理理念,坚持以学生为本,强化实践育人,服务师生,能将现代人才培养理念贯彻落实到实践教学环节。

2)申报人能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方面的研究,勇于创新,在实践教学管理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教学实践管理规定,积极主动配合相关教学实践管理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的教学管理理念,坚持以学生为本,强化实践育人,服务师生,能将现代人才培养理念贯彻落实到实践教学环节。

2. 教研管理先进个人:

1)工作严谨、管理规范,秉公办事,乐于学习,勇于开拓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创新能力强,在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上取得突出业绩。

2)申报人能够准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工作要求等,同时能够积极促进和推动本学院的教研项目完成。服务意识强,牢固树立“服务师生”的管理理念。

3.教务管理先进个人:

1)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及一定的教务管理研究能力,教务管理改革有思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熟悉教务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高、效率高,在教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4.教材建设管理先进个人: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做好教材选用、审核、征订工作。

2) 热爱教材建设管理工作。责任意识强工作能力突出,坚持改革,勇于创新,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服务师生。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规范上,成果突出。

三、评选程序

1.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申请人填写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推荐。

2. 申报人推荐电子版于 11 30日前发送至邮箱:jiaoyan@nua.edu.cn。邮件以“学院-具体申报方向-申报人姓名”命名,另需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126室。逾期不予受理。

3. 教务处将组织教学委员会专家进行评选,每个奖项评选出1名先进个人,并为获奖人员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4. 联系人:宁老师,电话:83517726


附件: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本科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本科教研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3: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本科教务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4: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本科教材建设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