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京艺术学院第五届教学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依照《南京艺术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现调整南京艺术学院第五届教学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一、校级教学委员会名单

主任  委员:李  彤

副主任委员:孙  为  

委    员:王  方  任  洁  孙  为  孙铿亮   许  薇  吴胤赟  张叶平  李  彤   杨剑昕  邬烈炎  周  庆  周  剑   季  晨  季  鹏  苏  珊  陈勇军   陈嘉嘉 费  泳  赵素锦  钱志中   顾  平  商  勇  黄德俊

教学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处,秘书长由季晨兼任。

二、院级教学委员会名单

   各二级学院组建分教学委员会,在校教学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院的相关本科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分委员会由二级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各系主任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人数根据学院教师队伍实际以5-7人为宜,保证分委员会人数为单数。

   本次调整后,各分教学委员会名单报校级教学委员会主任审议,经校级教学委员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