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0-17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安排并做好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相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预警范围

2019级(五年制)、2020、2021、2022级本科学生。

二、预警内容

非毕业学年相应学期开学4周内,梳理学生学年学分完成情况,无特殊原因该学年完成学分数低于15 学分的,给予学业过程预警。

毕业学年相应学期开学4周内,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毕业预警:

(一)除规定毕业学年相应学期修读课程外,尚有规定学分未取得;

(二)其他未满足学校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如受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等。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对照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信息审核,核对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成绩、学分等信息是否有误,对照开课信息进行成绩排查,检查是否存在未录入或未提交成绩。

2.完成教务系统内相关数据核对。按照2024届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各模块要求学分设定、2024届毕业生课程替代、学分转换(转专业)、3+2联合培养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审核、交换生学分认定等。

2.窗体顶端

3.各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完成情况进行梳理,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对如期完成学业困难的2024届毕业学生进行提醒谈话,针对性制定学业帮扶方案,并填写《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帮扶谈话记录表》。

4.各学院安排专人与预警学生进行帮扶指导谈话,了解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指导毕业生办理重修、补修相关课程,确保其顺利毕业。   

5.10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自查,重点关注毕业班、3+2联合培养学生、休复学、转专业、以及学业困难的学生等。   

6.10月27日前各学院将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备案。11月中上旬,教务处通过学院汇报、查阅材料、座谈会等形式组织督查。

7.弹性学习年限内学生,尤其是离最长学习年限不足一年的学生,参照毕业预警执行。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