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9年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3-21浏览次数:1650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 :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良性发展,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教务处将组织2019年度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选题范围

    课题研究内容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包括高等教育教学领域中,为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而进行的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各类课题。应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来确立课题研究内容,注意不要与科研课题相混淆。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南京艺术学院教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二、申报条件

    全校各教学单位、研究院(所)、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的专职在岗人员均可参与申报。

    1.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

    课题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博士在读),一项课题原则上只有一位主持人,且每位主持人每次仅限申报一项课题;在研的教研课题、经学校审核未能通过结题的教研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课题组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课题研究经验,并能够实际投入研究工作;积极支持教学一线教师主持和参与教研课题研究,各教学单位应确保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占本单位申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支持和鼓励整合多个教学单位与部门的研究力量进行联合申报,以促进学科、学院及部门间的合作与交流;联合申报的课题需明确主持单位,即申报材料由主持单位负责推荐、报送。

    2.选题要求

        (1)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和针对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高等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已获得学校其它类别立项的课题,不再列入本遴选范围。

    三、遴选与建设

(一)遴选程序

1.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集中推荐、报送材料至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校教学委员会专家进行审议,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3.立项课题名单经网上公示后,予以公布。

(二)课题建设与结项

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南京艺术学院校级教研一般课题与重点课题若干项。重点课题每项资助8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4000元,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统筹使用、专款专用。经费使用需执行课题立项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超支部分由课题组另行筹集。

立项课题原则上需在两年内完成,课题研究成果须发表在中国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刊物上,一般课题公开发表不少于1篇,重点课题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结题验收一般在课题立项建设2年后进行;个别符合条件的,可在立项建设1年后申请提前鉴定结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由课题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审定,但一项教研课题研究总时长不得超过3年。具体要求可参照《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实施与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1)。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近三年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获奖证书、论著、论文(复印件);一式1份,请按序装订成册。

4.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941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108办公室,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邮箱jiaoyan@nua.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愉。联系电话:83517612

  

附件:

附件1 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实施与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2 2019年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doc

附件3 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申请表.doc

附件4 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9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