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箱 南艺官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学位外语考试报名
四六级考试报名
返回首页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2-25   浏览:[ 11 ]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学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新学期开学期间有关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教学安排。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将于2月26日正式开始,采用线下教学方式为主,如有因近期天气等原因延迟返校学生的课程,应在开展线下教学同时做好在线同步课堂;因课程性质等,确需开展线上教学的,由各开课教学单位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请各教学单位再次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并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学期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确保教务管理系统内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起止周等内容与教学计划相符,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落实到位。认真核查课表是否有冲突等情况,如发现错排、漏排等问题,请向教务处报备并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调整到位。开课前,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表、核对班级点名册等,并做好相关教学准备,不得使用如“超级课表”等第三方软件查询课表,避免出现差错。

2.补缓考安排。补考、缓考安排在第1-2周,原则上安排在周末进行。补考、缓考应与上学期期末考试试题类型、试题数量、试题难度相当,考试方式一致。各教学单位应认真落实排考、组考、监考工作,加强监考培训及学生诚信教育,严肃考试纪律,规范有序组织考试。补考结束后,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试卷批改、成绩录入和试卷移交,以便按时开展重新学习报名、学业预警追踪等后续工作。

3.课程补退选安排。课程补退选以及各类任选课程选课主要安排在第1-3周进行,即2月26日-3月17日,具体以届时选课通知为准。请各二级学院3月1日前督促学生完成学费缴费,以免影响选课结果有效性及学业进度。补退选结束后,各开课教学单位应协助任课教师更新班级点名册,确保上课学生名单无误。

4.创作实践周安排。各二级学院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南艺行动纲要(2023—2028年)》”国家重大题材主题创作计划”相关要求,精心谋划“创作实践周”实践教学项目,以“扎根人民、扎根生活”为导向,主题化、系列化、团队化组织学生集中开展写生采风、主题创作。原则上音乐表演类相关学院(音乐学院、影视与戏剧学院、舞蹈学院、现代音乐与科技学院等)“创作实践周”安排在第2-3教学周;其他学院“创作实践周”安排在第7-8教学周,期间不安排线下公共课理论教学。请各二级学院编制创作实践周实践教学项目清单及计划,指导教师安排等,报教务处备案;做好安全教育,并请与相关实践教学单位做好协调对接,安全妥善安排实践教学相关工作。

5.毕业生工作安排。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毕业年级学生的学业追踪及帮扶指导,切实保障学生完成相关学习任务;精准指导毕业生本学期选课,原则上毕业生应选择修读能在5月底前结课的课程;严格按照我校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规范推进毕业创作(论文)建设工作,3月初组织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同时做好过程性文档的规范管理;毕业创作要注意做好重大题材创作的引导。

6.辅修课程安排。相关学院要全面总结上学期辅修课程安排的经验,结合主、辅修专业各自教学实际,主动与辅修学生沟通,积极响应和支持辅修学生的学业规划,扎实推进本学期辅修专业教学工作开展。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教学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教学工作时间安排,关注近期天气变化,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做好开学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切实强化对教学工作各环节的督导检查,校院协调联动,务必做到所有课程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课表组织教学,并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保证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全平稳开局。

2.强化教学准备检查。各教学单位应在开学前做好教学文件以及教学设施相关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应做好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材等审查、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任课资格审核制度,特别是对外聘教师授课资格的审批管理,加强外聘教师与校内教师同质管理。开课前,各教学单位要对所属教学场所的课桌椅、多媒体设备、实验仪器设备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教学需要,保证正常使用。

3.科学设置教学安排。各教学单位应加强任课教师教学安全培训,指导各课程教学进程安排,尤其是体育、舞蹈等体能训练类课程,要科学设置不同教学阶段教学内容和训练强度,循序渐进,帮助学生适应假期与开学衔接。

4.加强常规教学检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和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开学期间教学工作常规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确保教学质量。同时,请各教学单位及时核对更新教务管理系统中各课程及相关课程类别信息,便于学校利用信息化手段,在教学评价中分类实施评价不断加强常态化教学质量监测。

 

 

  教务处     

2024年2月22日 



南京艺术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210013)
电话:025-83498383 电子邮箱:nyjwc@njart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