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11-19浏览次数:1061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实施与管理办法》(南艺教字[2015]12号),现将2018下半年课题结题工作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4年2015年立项未结项的课题要求结题(名单详见附件1);

2.2016年立项的课题,确已完成的可结题(名单详见附件2)。

一般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重点课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由课题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审定,但总研究时长不得超过3年。

二、结题条件

1.完成《课题申请表》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一般课题须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重点课题须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刊物级别均要求为省级以上期刊;

3.课题成果中的全部论文,公开发表时应标明“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等字样;

4.重点课题成果也可选择课程展、舞台汇报等形式,由专家组实地考察或观摩现场录像来鉴定课题完成情况和研究水平,质量合格的可认定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

三、结题程序及材料要求

1.20181128日前,各课题组提交《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书》(详见附件3)及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各一式3份;《鉴定书》请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iaoyan@nua.edu.cn;

2.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根据课题组既定的研究方案,审议结题材料,实地考察课程展、作业展等,给出鉴定意见;

3.专家鉴定结果报学校审核,通过后视为结题”,由教务处发放结题证书。

相关表格及文件请至教务处网站“教务公告”栏目下载,工作联系方式:张愉83517612,行政楼108室。

  

附件: 附件1 2014年、2015年立项未结项的课题名单.docx

      附件2 2016年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名单.docx

      附件3 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书.docx

  

  

  

                                                              教务处

20181119